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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5年可谓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7-11-20  浏览次数:2881
核心提示:  2015年可谓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元年,为了整治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,先后针对电子银行、私募基金投资、融资性担保公司、互联

  2015年可谓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元年,为了整治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,先后针对电子银行、私募基金投资、融资性担保公司、互联网保险、第三方支付机构、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布了一系列的监管办法,对这些行业开展互联网业务做了规制,尤其是2015年年底P2P监管办法的出台,监管层对其划定了12条红线,并限其在18个月内完成整改,由于P2P问题最多,监管也最为严格。就当P2P还在想着如何应对18个月整改期时,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重庆、深圳、上海又陆陆续续传来暂停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的消息,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何去何从?之后的监管政策又将会如何?
  
  各地玩法不一样,要注册请赶紧
  
  其实在2015年随着互联网金融配套监管细则的陆续出台,全国各地已经开始了相关行业的整治,如注册及广告方面均有所管制。此次P2P监管办法公布,也促使一些地方监管部门暂时收紧了相关P2P行业注册,无需太过意外。
  
  不过目前各地在对互联网金融注册监管上会有些差别。如深圳主要是对名称行业用语为“互联网金融服务”的暂不核准,经营范围表述为“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,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核准”的不再核准。上海主要是对经营范围里有“金融信息服务”、“金融外包等”字眼的注册暂不核准。而北京目前主要是对“投资”、“资产”、“资本”、“控股”、“基金”、“财富管理”、“融资租赁”、“非融资性担保”等投资类字样的注册暂停核准,并暂停登记投资类项目,但是P2P这种经营范围为金融中介信息服务的注册并未提及。
  
  因此对于一些想加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来说,在监管严格的地方注册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,若想在企业名称中含有以上字眼的话,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主要有两种,一是去政策暂未收紧的地区注册,二是直接收购其他公司。
  
  并非仅仅针对P2P和互金行业,主要是为了打击非法集资
  
  从2015年初开始,由各地金融办牵头的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就如火如荼的开展,并将重点锁定到投资咨询、第三方理财、电子商务、网络借贷、担保、小额贷款、保险代理、第三方支付等非法集资案高发的重点行业。2015年6月至8月,银监会、公安部等多个中央部门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排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、网贷类、代客理财类等行业的非法集资行为。在12月底公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和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,中央决策层更是三天两次提及“打击非法集资”,重视程度可见一斑。
  
  对于此次各地开始收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,表面上看,这是从p2p网络借贷点起的一把火烧到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,甚至类金融行业,但我们认为实质上这绝不仅仅针对p2p,也不仅是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,而是非法集资整治行动中的一环。这是一场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面整治活动,监管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十分明朗且是一贯的,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。
  
  打击非法集资行动的大幕早已拉开,下一个中枪的是谁?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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