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直销管理条例》是什么?
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已于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。《直销管理条例》主要分为总则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、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、直销活动、 保证金、 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及附则共八章。
《直销管理条例》是政府部门为规范直销行为,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,防止欺诈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本条例。
《直销管理条例》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?
在起草审查条例过程中,始终坚持两个指导思想。一是,条例的内容要符合WTO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的入世承诺。因此,条例的内容一定要能够满足我国履行入世承诺的需要,要与WTO规则相一致。应该说,现在正式公布的条例的有关规定与WTO规则和我国的入世承诺保持了一致。二是,坚持从严监管。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在直销这种经销模式上表现的十分突出,同时,由于目前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,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,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,因此,直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。
1998年以前传销在我国发展的情况促使国家尽早出台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对直销业确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。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另一方面,也有利于直销业的发展。严格的监管制度可以尽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,而只有合法经营,直销业的发展才能获得良好的外部环境,从而走上持续、健康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。